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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公注会教育

南京注册会计师哪家培训机构比较好

教学城市:南京 授课机构:南京中公注会教育

报名电话:17711736622

注册会计师前景

作为执业资格系列证书之一,拥有注会证书代表你在这个专业领域里面具备一定的资格,可以从事该专业较为高级别的工作,其证书的含金量也最高,很多企业在招聘中高级财会人员时,明确要求具备此类证书,就业前景非常好。考取注册会计师的人员可以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执业会员,也可以进入大型跨国企业、审计师事务所等从事会计职业的高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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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公注会教育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创始人团队于1999年开始创业,2000年进入公务员考试培训行业,经过近20年的创业积累,快速带领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职业就业培训综合服务提供商,每年培训学员超过230万人。截至2018年,公司在全国31个省市、319个地市建立了701家直营分部和学习中心。公司共有员工25000余名,拥有9424名全职教师,1350名专职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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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优势

注会证书拥有极高的含金量,目前我国的初级财务人员供大于求,但高端的财务人员依然处在十分紧缺的状态。随着生活的飞速发展,德勤财务机器人的出现,也让很多财务人员有了危机感。所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是首要任务,而注会处在财会证书金字塔的顶端,各大企业对于注会的认可度也比较高,在整个财务领域也是有很强的竞争力的。

多种教学模式相结合,确保学习效果的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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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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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企业财务管理四条线帮助企业解决核心问题;做企业需要的财务管理人才



中公强大的团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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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素质的师资团队

    教师简介:历年发展中,中公教育师资团队核心研发人员包括李永新、张永生、李琳、张红军、刘彦、于天笑等享誉业界的辅导专家,师资队伍中大部分毕业于985、211全国重点院校,一线讲师拥有多年丰富的职业考试辅导经验,高学历、高水平、高能力,让中公的教学工作开展的更加顺利,团队的运行更加快速稳定,授课效果更加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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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大的研发实力

    中公教育拥有完整的国内各级公职、考研、职业资格类考试的自主研发体系,自建完善的各类考试试题库,每年根据考试命题趋势变化进行预测研究和教学分析,同时结合一线实战教学经验更新辅导体系和内容,推出具有高实战价值和强针对性的培训讲义,用于为学员提供及时、有效的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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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细化的培养体系

    中公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管理机构健全,每一位中公老师的产生都需经历初试、面谈、试讲、培训、业务特训、专业笔试测评、师德考核等层层选拔,严格的筛选制度和完善的内部晋升评级制度,不断优化队伍结构,造就了高素质、高能力的中公师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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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果累累的教学成果

    中公教育的教学质量和研发始终走在行业前端,时刻关注学员公考和职业学习的每一步,每一个教学环节都严把质量关,从考生如何把握考试特点、如何提升理论水平、如何训练做题,再到如何掌握临考应对技巧都进行了悉心指导,通过日常培训班班次、封闭预测培训、临考预测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学员传授最新研发成果,成为众多考生实现职业梦想的起步石。

注册会计师好处

从审计行业工作人员角度出发,注会证书的方向就是审计的方向,如果你想做的审计行业的话,那注会证书可以说是必备的,在没有证书之前进入事务所,想要升职加薪,注会证书一定是必备的。想要进事务所,由于学历或者其他的因素被拒绝,考到注会证书一定是加分项!在事务所开展工作,有相应的理论知识支撑,会开展的更加的顺利,从审计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注会证书显然作用是非常大的!


/南京中公注会
课程名称 教学内容 课程咨询
课前导学


(1) 教材变更解析,帮助学员提前了解当年教材变更的知识点,以防知识点记忆混乱;

(2) 当年度中注协考纲解析,老师辅导,各方面解析当年考纲,为学员提前理清学习思路;

(3) 教材重难点解析,提前了解注会六个科目的重难点,为针对性学习分配做规划。




教材精讲


(1) 学习习惯养成计划,帮助学员合理规划、利用学习时间,回归学校的规律学习生活;

(2) 每周电子课表规划,让学员每天有知识可学,有科目可上,不断层不填鸭,循序渐进;

(3)《会计》《税法》《经济法》《财管》《审计》《战略》6科双师直播(面授)精讲;

(4) 自主标准教学系统,根据考纲对教材全面细致讲解,分析重难点,提炼知识点,帮助考生把握考试核心;




习题强化


(1)自主研发考试系统,从随堂测试-章节测试-科目测试-历年真题,学生独立完成作业;

(2)讲师解析串联各科精选习题,帮助学员掌握考试技巧,攻破考点;

(3)无纸化在线模考系统,海量题库,直击考点,学员PC端、移动端,随时随地精准做题,合理利用碎片化时间。




冲刺集训



(1) 老师坐镇:专业院校老师,面对面倾囊相授,考前冲刺串讲,免费提供讲义白皮书+专项训练题,各方面剖析考点,高效提分;

(2) 考前预测:专业老师各方位考情解析,考前赠送对应科目预测试卷;

(3) 跟踪教学:老师一对一陪伴式跟踪服务,及时答疑,及时督促学习;

(4) 模考解析:结合科目测试成绩,线上直播剖析高频题、易错题,及时巩固,碎片化利用时间,各个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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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注意事项

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报名期间,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缴纳费用。

(1)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交费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天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中注协规定时间段(2018年为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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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讯

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大纲全书章节汇总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93 号)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483 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28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1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9 号)

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9 号)

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 号)

(十)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 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 (1986)第 008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3]89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24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 号)

6.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031 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8]0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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